|

是这样的。那天王全凤她爹要抢她的手镯子,用来换钱。王全凤把手镯子放在了胸襟里面。他爹王田义恨恨地望着她的胸脯,说:“臭婊子。”王全凤要出门,王田义拦住她说:“你今天不交出手镯子就出不了门。”王全凤回到吃饭的桌子边坐下,顺便抓着裤脚,搓上面的干泥。
王田义说:“好啊,懂得用臭婊子这一套来对付老子了。”他说:“好啊!”他扭了扭脖子,上面有些肌肉很硬地发亮。他第三次说:“好啊。”他朝王全凤走过去,王全凤赶紧直起身来,提防挨打。但王田义只走了两步,停下说:“我只想换一根新钢钎,你犯不着这样对你老子吧!”王全凤说:“阿妈留给我作嫁妆的。”王田义没有理她的话,盯着她看一会儿,又扭开头看别处,有点心神不定。王全凤再次提醒他说:“阿妈就留了这一个东西给我做嫁妆,我不能给你。”王田义突然显得恍然大悟地说:“是罗,是罗。原来想嫁人了,怪不得学会了用婊子那套对付老子了。老子辛辛苦苦养大的,未必想嫁人嫁人了?”他朝她走过来,伸手说:“拿来!”王全凤说:“不。”王田义说:“那就怪不得我了。”
他伸手去抓王全凤的胸脯,王全凤举起胳膊挡开了。他换成拳头,重重地打在王全凤的胸脯上。王全凤痛得眼泪都出来了,捂着胸口站起来,等痛劲稍稍缓一点,便弯腰抓身后的小板凳。王田义伸出两手,抓住她的两个肩膀,把她推靠在吃饭的桌子上,随后用了更大的力气,使她仰倒在桌子上了。王全凤手上还拿着凳子,便在王田义的背上打了一下。王田义说:“好啊。”狠狠地揍了她一耳光。王全凤害怕了,把凳子扔在了地上。
他压住她,伸手抓住她的一只乳房,把她抓痛,然后松开,动手解她的胸襟。胸襟解开以后,他拿到镯子。他用一只手把镯子放在裤兜里,另一只手还用力摁着王全凤。因为裸露的乳房离他咀很近,就张口咬了一下,接着,他把女儿强奸了。之后,他抗着钢钎、十字镐到九场找何连武,在河边看见两个儿子在河里抬石头,对他们喊着说:“我去九场了。”就过河去了。
云很重,四周很闷。王全贵对王全富说:“要下雨了。咱们回去吧!”王全富摇了摇头。王全贵说:“走吧。我不想淋雨,更不想让水冲走。”王全富把抬杠从栓着石头的铁链里穿过来,王全贵很不情愿地接在手上。他问他哥:“你走不走?”王全福说:“爹说要下雨了,要多捞一些石头。”王全贵说:“不用管他,我们不是看着他去九场了么,咱们走吧。”王全富摇摇头,蹲下去,“嘿”了一声。王全贵赶紧蹲下,可还是没有没得及用力,差点闪了腰。等站稳身体便开口骂道:“傻瓜。”王全福“哎哟哎哟”地唱起来,掂悠着走,王全贵跟不上他的节拍,别扭得难受,却不能开口,一心想着石头放下了好好骂傻瓜一顿。等把石头抬上河坎,放下了,又觉得反正他也是个傻瓜,再骂也是那样,就干干脆脆地穿了鞋子,一个人往家走了。
院门门槛上翻过来一只鸡,打了个滚,看起来象被人一脚踢进来的。鸡呆头呆脑地站起来,颤抖着,脑袋被雨水打得一磕磕的。后来它跌跌撞撞地奔过院子,到了屋檐下,抖了抖羽毛,从这个动作看出它是只公鸡。接着,它好像晕了,躺倒在地上。
姚玉仙在里屋喊:“喂,过来搭把手。”她觉得河吼得凶,想来想去觉得应该把床挪一挪方位。娘儿们。何连武没理她。姚玉仙跑出来:“喂。呆啥?”何连武拿下巴指指那只鸡,问她是不是自家的。姚玉仙说不是。何连武走出门,一把把鸡拧起来,说:“莫搬床了,咱们今晚上吃鸡。”姚玉仙说:“你没听见河吼得多凶啊,再不搬就晚了。”何连武呵呵笑着:“要挪也要挪房子,光挪床,抵什么用?”姚玉仙把鸡接在手上说:“这是谁家的?”何连武说:“管他呢,快煮了。”姚玉仙把鸡扣在一个木盆下面,上面压了一根方凳,“你还是搭把手挪床吧,我敢说它会让我睡不着觉。”何连武说:“你睡得着的。因为今天有鸡吃了。”这时,王田义一脚跨进院门,冲到檐下。他扛着钢钎、十字稿。
王田义把钢钎和十字镐扔在门口的地上,对何连武说:“我来修我的家事!”何连武说:“钢钎可以给你砧一砧,十字得换把新的。”王田义问:“多少钱?”何连武说:“修钢钎五角,十字镐七块钱一把。”王田义说:“贵了。”何连武抱起胳膊。王田义说:“贵了,老何。”何连武抱着胳膊,不说话。王田义说:“新镐五块钱,旧的换你帮我把钢钎砧一砧?”何连武说:“没这事。”王田义说:“我还要帮你打下手呢。”何连武说:“不干就算了,别耽误咱炖鸡吃。”王田义“喝”了一声,“还吃鸡啊。你有鸡吃还不给我让点价?”何连武一下毛了:“我吃鸡管你屁事,不干就走人。”王田义不防何连武生气,吃了一惊,眨着眼。歇了一会儿,他从兜里掏出手镯:“你看看这个怎么样?”何连武没接。王田义把手镯子朝何连武递了递,“我今天和你有生意做,生什么气?看看。”何连武把手镯子接过来,咬了咬,问他:“哪座坟掏的?”王田义得意地说:“我可不干那种缺德事。值钱吧?”何连武摇头:“成色不够,值不了多少?”王田义呵呵地笑了:“老何你就别蒙我了,连你都说是坟里掏出来的好东西了,还要蒙我?不是等着用钢钎我还舍不得出手呢。祖传的,开个价。”何连武摇头:“要真是你祖上的东西就更不值钱了,你那个祖上还能出什么好货色?这个我最多出五十块钱。”王田义跳了起来,“五十块!”姚玉仙过来,把手镯子拿过去,也咬了咬。王田义伸手大叫:“别咬坏了。”姚玉仙把手镯子递还给他,说:“这种东西,我家多的是。”王田义用袖口擦着手镯,忿忿不平的样子。何连说:“给你加五块钱顶天。”王田义把手镯子揣回裤兜,说:“轮到我当回大爷了。不行,再加点。”何连武笑了:“把十字镐的钱给你免了,再请吃鸡喝酒。”王田义说:“你至少再加五快钱,然后把十字镐和钢钎的钱给我免了。”何连武答应了。
何连武先把鸡杀了,交给姚玉仙打整,因为姚玉仙念佛,不能动手杀生。然后带着王田义去工房,烧起炉子砧钢钎。
雨停不久,阿华从七舅何连武家屋后经过,看见工房冒着烟,传来当当响,连忙往他屋里跑。他穿过院子,直接进工房,何连武说:“脚洗得好。”阿华说:“我来帮你拉风箱。”何连武说“不用了,快点去看你舅妈鸡炖好没有。”他最后在钢钎上敲了两锤,把它轻轻放在水桶里。阿华很失望,看着何连武收起铁锤、湿布,王田义把炉中没烧尽的焦炭钳出来,埋在灰里。
吃鸡的时候,阿华听王田义一边喝酒一边讲到了他那块河边的田。那块田有八分多,因为每年发大水都要遭水冲,所以队里没有把它算在公粮里。如果王田义保得住它,相当于每年白赚千把斤谷子。何连武说,是白赚,可我没见你哪一年保住那块田了。王田义说,今年一定保得住,我儿子还在河里捞石头。姚玉仙插嘴说,今年这个河水吼得凶,好像要吃人。这样一说,河里的水声好像一下大了起来。姚玉仙说,不行,我还得把床挪挪。王田义听得有点慌,赶紧捞了几块鸡肉嚼了要何连武把钱给他。拿了钱,王田义就急急忙忙抗着十字镐和钢钎走了。
大家都叫王全福叫王大憨,都说是他爹让他在河边给雨淋憨的。因为一下雨不管是阿华还是其他人,都看见他在河边淋雨。那天傍晚,他听见上游的隆隆声,撒腿就跑。跑上岸,听见隆隆声追得紧,便继续跑。跑到隔着河水两层梯田的地方再回头去看,看见二月份一家四口辛辛苦苦扛石头垒起来的田坎无声地往河里塌,其实年年都这样,只是往年间他从来没有看仔细过。
黄的水涨得飞快,水面的花纹奇形怪状的,八分水稻连尖尖都看不见了。肯定是上面的河尾子水库塌了,不然不会这样。另外就是河面上的花纹太奇怪了,王大傻盯着河面,一个劲地念叨:我不头晕,我不头晕。接着就慢慢地站在了水里。后来他看见他爹在大块大块旋转着的河面对岸站着,一只手扶着肩上的钢钎和十字镐,另一只手对他挥动。他大声问他爹:“啥?”河水隆隆的,他爹把钢钎和十字镐扔在地上,将两只手撮成筒放在嘴上。他大声问:“啥啊?”他爹把手举起到头顶,一阵乱舞,又停下来,很急促地比划。这时候时候他发现脚底在滑动,他摔了一跤,他没想到人在水里也会摔跌。
他轻飘飘地跌倒在水里,这感觉没让他惊惶,直到有一股劲将他拧着绞着往水底拉,让他发现水下面没底,才害怕起来。这时一根木头重重地撞在他腰上,使他蜷曲在木头上。他抱住木头,胡乱地漂了一阵,后来木头卡水里的石缝上,一头翘了起来。他骑在木头上,跟着到了高处,他看见他爹在河边跑来跑去,跑来跑去。
一个星期以后,王田义被两个儿子摁在河里淹死了。这是王全富自己交代的。他爹强迫他去河边捞石头,他不去,他爹就用烟杆揍他。到了河边,他抱起他爹,走到河中间,把他爹的头往水里摁。河水已经消退了,只到腰深,所以他一个人摁不住他爹。王全贵跑来帮忙,两人费了很大的力气,终于把他爹淹死了。王田义被淹死后,两兄弟松手让他跟着河水漂。他们一直看他漂得看不见了才回到家里。回到家,王全贵和王全凤收拾了一个包裹就跑了。王全富没有跑,看起来真的是个傻瓜,所以公安局把他抓去说是判了死缓不久却让他回来了。现在常年在队长帮活,其实就是做长工。
关于王田义强奸他女儿王全凤的事,是人人都知道的。不然为什么王全凤也要跑呢?其实王全凤跑不跑大家都知道,他爹把她强奸了。
2003-11-9修订
——《河边的田》 作者:华秋
编辑点评:
在这篇华秋早期的作品里,他依然显示了让人着迷的叙述风格。我个人仍然对结尾这句话有不同意见,在另外的论坛,对此有过一番讨论,附录如下。
[瞎子]小说很好。 可我至今不确定最后这句有没有必要。在我看来,它更多的是一种技巧上的炫耀,或者说,叙述上的习惯。
[伊尔翰]瞎子的判断力出问题了。最后这句话才是点睛之笔,让读者意识到所有这些都属于“故乡相处流传“的“闲话”系列,一帮闲汉乐滋滋地说着“王田义强奸他女儿王全凤……”,在这样的语义背景里,这个故事才能体现它全部的活力,有刘震云之风。
[丛林@]强奸、谋杀、傻子……这样一些东西让人心里直发凉,并不在于它们可能提示了一种真实的生命状态,而在于作者的叙述让我觉得还缺乏一种深刻的洞见。作者似乎力图用最简约的语言表现最多的意义,比如抢镯子,卖镯子,吃鸡,这几个场景,但是有时候我怀疑,是否能够表达那么多。不知道我是不是太传统,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事情的离奇和恐怖。我想这并不是作者想要真正向我们展现的。可能我的理解力有问题。只是想和作者讨论一下。我想与刘震云还是有些不大一样的,这种不同在于作者对一些意象的强调遮蔽了事件本身可以向读者展现的东西。乍一看,我觉得其实跟韩少功的文章有点像,我同意瞎子的意见,觉得最后一句如果不要,仿佛更好。
[华秋]《鸡巴》和《河边的田》都是我初写小说时候的两片作品,都是在2000左右。这几天我在把老东西使劲改,使劲删,目的是为了符合我认为的小说形式。瞎子说最后一句,害我想了好一阵。说真的,我一方面在想“一块年年重铸的田”,一方面又在想“灵感一样突如其来的强奸”--对王田义来说,这的确是个灵感。所以结尾的时候就免不了要把两个东西都捎出来。另外我把他纳入我的系列小说《阿华故事》,也影响了他的行文。就像伊尔翰看到的“闲话”,这是阿华口中讲出来的。而阿华口中的东西,自然有他似是而非的理解和自以为是的态度。抛开这些作者的动机,专门来看这篇小说,我这个作者是办不到的。所以瞎子的话应该是我要好好对待的。谢谢你们。
[钟潇]在华秋给大家了一个充满生活气息的系列事件后,一个丰盈感性的小说出现了。行文的细碎与其间细腻的行为心理给了读者绝对感性的理解空间。个人感觉这些事件其实有迹可寻,王全义抢女儿手镯,强奸女儿,强迫两个儿子挖石保田。(儿子变傻,儿子险些丢命)何杀别人的鸡吃,不让阿华给自己打下手。(防止手艺流失,所以宁愿让王全义做下手)王与何的手镯交易,儿子杀父等事件组合了一个充满利益和欲望的生存环境。冷漠与冷酷是人与人之间的之间交往的先决条件。而题目名为《河边的田》可以延伸为一代代的人。即这种情形会常有。好的小说应该是这样一种东西,你可以感觉到他表达了什么,或者说他涵盖了些什么,但你绝对难用语言清楚地说出他们的全部来。所以如果理解错了,华秋原谅呵。瞎子提出的最后一句的问题,个人觉着值得斟酌,砍去了会更好一些。不过这样一来,用“王全富没有跑,看起来真的是个傻瓜,所以公安局把他抓去说是判了死缓不久却让他回来了。现在常年在队长帮活,其实就是做长工。”这样一句做结尾就有些突兀,要进行别样的修饰才会完满。
(瞎子)
【 读者评论
】
下篇 本期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