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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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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第6期
总第77期
责任编辑:chilly

云萝公主:凡人的爱情及其它/  锦瑟无端端

  云萝公主问安生:
  “今有两道,请君择之。若为棋酒之交,可得三十年聚首;若作床第之欢,可六年谐合耳。君焉取?”
  安生答:“六年后再商之。”

  不记得最初是在什么地方看到云萝公主的故事了,应该不是小人书,这个文本不是一个适合小人书读者的题材。它结构过于混乱,缺乏中心事件,叙述拉拉杂杂,既没有一根清晰的主线,又不像聊斋中的大部分爱情故事一样,拥有足够赚人眼泪的资本:男女主角都不够可爱,他们的爱情故事也绝非让人牵肠挂肚的悲欢离合。其实说它是爱情故事都不确切,这个故事是出大杂烩:遇仙记、侠客行、治家术、临了还有一段不伦不类的反驯悍记。可也正因为此,我们反倒可以期望它离原初面目更近一点,换句话说,它被记述者用其同好莱坞制片商如出一辙的思路进行再加工再创造的程度也就低一点。

  那么它的本来面目可能是什么呢?

  同绝大多数志怪小说中的爱情故事一样,《云萝公主》的男主角是人,女主角不是人。不是人亦可以有很多种选择,可以是鬼,可以是狐,可以是花妖树精,亦可以是九天仙女。但妖精也罢,仙女也罢,虽有高低贵贱,对人来说,总是异类,不妨笼统称之为“妖”。凡人对同异类、同妖的结合一般是会产生生理上的不适感的,这种不适当然还没有大到完全不能接受的地步,只不过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这种“人妖恋”必得是男人配女妖,反之必然是没有出路,自取灭亡的。
  云萝公主不是凡人,是什么不知道,想必是天仙一类的,并且是天仙中的公主――至少她希望安生和读者都这样认为。

  故事的开始男主角还在幼年,他的母亲做了个梦,梦中有个声音告诉她:你儿子将来会娶一个公主。这种带有明显预兆的来自梦中的声音,中国人一向是极其重视的,特别当这一面向未来的预示被视为吉兆时,更是如此。安母抱着这个信念,推掉了好几门上好的亲事。虽然她后来看到儿子快成大龄男青年时多少有点后悔,到底还是期待预言应验的那一天的。
  为什么不呢?算命的说隔壁人家的儿子长大后要娶女道士为妻,就应验了嘛。不但娶了女道士,还一娶就是俩。可是娶女道士为妻虽说有些神经兮兮,和娶公主为妻,难度系数相差毕竟太大。何况那与其说是应验,不如说是那孩子受了心理暗示,没事就爱去道观流连勾搭,眉来眼去,自个给自个创造了机会罢了。接近公主的机会可不是随便想创造就创造的――除非是主动送上门来的“公主”。

  可以想见,安家的儿子长大了要娶公主的事,方圆几十里的人家估计都听说过,安母甫一做梦,就很可能沾沾自喜的到处炫示过。这种情况下,要想接近安生,最好的办法就是冒称公主。
  能够冒充公主的只有两类人,一类确切地说不是人,是妖,狐鬼花妖皆有可能,花妖的可能更大些。书中再三强调,公主身轻如燕,“喜斜倚人”,不免让人想起一种攀缘类植物“茑萝”来。 藤蔓极细,茎叶类松针,象文竹一样纤弱秀美,花五角星形,色深红,极小极美。会不会就是这种花呢?是或不是,即便妄加揣度一番也够香艳的了。
  但是,怪力乱神之说毕竟不甚可靠,如果这个故事确实有其民间语文的基础,冒充公主的更可能是凡人,这个可能性还非常之大――有白骨精三变扮凡人,为什么就不会有凡人扮妖精?这不仅可以投其所好,更可以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阅微》里就曾有妇人自荐枕席时谎称自己是狐狸精的记载,要不是她运气不好,碰巧附近就有只狐狸,又碰巧那是只想挣贞节牌坊的狐狸,不愿意枉担虚名,骂将出来,也就蒙混过关了。
  云萝是凡人,却也绝非一般的凡人,蓬门小户,小家碧玉,即使借了两三套行头勉强装一装公主的排场,也无力供给安生大兴土木的资金。劳动力转化为商品需要“一无所有”和“人身自由”两个先决条件,这个冒充公主与人私通的女子则必得具有大量可供其自由支配的金钱和同样足够的人身自由才成。什么人最可能具有这两样条件?在古中国,不外乎两类人:贵妇和娼妓。后者即便不是勾栏头牌也得自立门户,只是青楼女子似乎没有必要编一个如此大的谎言,因此对于云萝的身份,我更倾向于贵人家眷一说,且是孀妇或不甚受宠的妾媵一类--若当红受宠,时间表很难排得开。同理,云萝是待字闺中的千金小姐的可能性也几乎为零,小姐偶一逾墙可以,不可能长达六年夜不归宿而不为人知。除非她运气好,第一次见安生还没出嫁,然后利用中间安生吃官司服丧不能娶亲的三年时间,完成了从新婚到新寡,获得准自由身可以随时与安生私会的全部准备工作,可这未免让人怀疑是不是背后有什么猫腻,如果真有什么,这个故事也就不叫《聊斋》而叫《金瓶梅》了,云萝也就不叫云萝,即使不是潘金莲也是薇莪拉一个级别的了。

  用不着再仔细分辨了,到了这里,故事已经非常老套了:
  一个香闺寂寞的女子,看上了一个书生。这看上,可能只是游春路上油壁香车里的擦肩而过,一见钟情,甚至可能见都没有见过,只是听仆妇使女说到了这桩事、这个人就心有所动,暗种相思――那时候的人,特别是这样的女子,对爱情的免疫力可真低啊,欢喜上一个人是多么容易的事,一旦欢喜上,跟着就是茶饭不思,失魂落魄,还动不动就要了命。是谁说的,这个病是要死人的,已经害死好多人了。云萝不是杜丽娘,她还不想送命,如果怎样都得送命,不如连人带命一起送出去。
  要送,就得有个送的借口,要送得体面,送得尊严,送得矜持。这些前辈女子,她们爱得毫无保留,却绝非让爱情冲昏了头脑。不,她们看得明明白白,早就看清了男人的弱点,她的爱人的弱点,只是坦然包容了这一切,她知道如果贸然坦露真实的身份,说不定对方会因为怕担风险惹官绯将她拒之门外,即便他不是胆小怕事之人,她也怕他日后会对夜奔而来的女子(哪怕奔的对象是他)产生一种基于“普遍的男性立场”的轻视,于连对德.瑞那夫人都有过这种轻视呢!即使安生比于连豁达得多,她自己终也难免自惭形秽的阴影。现在好了,现在,这一切统统是上天安排的,上天安排的有什么办法?上天安排的最大!她编造了一个谎言,开始只是对对方,后来也是对自己。

  不用再想那么多了,就算这个谎言还有许多漏洞,还有许多不如人意,又有什么关系呢?想要一切都完美无缺,想要让所有人满意的想法将永远只能停留在想法的阶段了。现在,她终于排除万难和心上人走到了一起。这幸福是如此来之不易,却还是让她不敢相信,她还在犹疑,还在试探。所谓犹疑与试探,并非庄周梦蝶,怀疑自己的真实处境。她所不能确信的不是这个,她所关心的还是那个最简单最简单,每个恋爱中的凡人都会关心,有人直接问出来,有人包装了一下问出来,有人保持沉默,却一样会在心底不停追问的问题:
  你爱不爱我?

  “今有两道,请君择之。若为棋酒之交,可得三十年聚首;若作床第之欢,可六年谐合耳。君焉取?”
  还不够明显吗?虽然披上了上天安排的外衣,却是一个再典型不过的凡人女子的问题。你爱不爱我?爱到什么程度?
  这个问题真地很难回答,难度系数直逼曾经苦恼雅罗米尔的问题:“我穿衣服好看还是不穿好看?”
  如果安生选择三十年,她会怀疑他爱她爱得不够深,会怀疑自己的吸引力,怀疑他仅当她是个棋友而不是个“女人”;如果安生选择六年,她还是会怀疑他爱她爱得不够深,居然会为了短暂的床第之欢,就舍弃更长更久的朝朝暮暮。
  安生答:“六年后再商之。”女乃默然,遂相燕好。
  其实,如果他选择了三十年,她一样也会默然,会黯然神伤的。“此亦数也”。
  此亦数也,只不过年少的时候,我们还看不分明罢了。

  是的,看不分明,虽然这段对白是让我突然想起这个故事的原因--说实话,若不是重新温习,我对这个故事的唯一印象也就只剩下这段对白了。
  如果不是通过小人书,我到底最初是在什么时候遇到它的呢?只记得很小,小到即使译成了白话,也还是看不明白公主的问题。当然,看得懂看不懂与年纪大小无关,也与识不识得字面意义无关。在这次突然毫无征兆地记起这个故事之前,我该早就“看懂”云萝的问题了。可我却又真“懂得”了什么呢?如果真地懂得了,还会唾泣那个姓安的绣花枕头是个大俗人,还会对他所谓的爱情鄙夷不屑,还会居高临下煞有介事地宣判他对云萝根本不是真爱吗?
  一直到今天,一直到这一次突然莫名其妙、神经兮兮地想起这个故事之前,我都是这样以为的。

  六年和三十年,这可不是一般的差距。那时候我以为,如果安生果真是爱公主的,他会把长相守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在灵与肉发生矛盾的时候,他应该一点磕吧不打地选择前者。
  三十年啊!能有三十年的时间活在爱人的视线中,能让她活在你的视线中,那该是怎样极致的幸福?这世上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拿来置换吗?是啊,没有,对那些根本不知道真爱是什么却又偏偏自以为事的人来说当然是没有的。她们的傲慢和无知让她们偏执地将心物剖成截然对立的两半,将灵永远置于肉之上,在内心深处,她们认定只有精神的爱才是最真实,最纯粹,最没有功利性的,而肉体只不过是买一赠一,是可有可无的添头,甚至是硬着头皮不得不接受下来的附加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她怎么可能看懂凡人的爱情?她怎么可能知道,那样镇日相对偏偏无能为力偏偏永难逾越的三十年将是怎样一场永无止境的折磨?就象日日被秃鹰啄食又日日复生的肝脏。日日复生,永无止境。
  呵,也不是永无止境的。说不定哪一天撑不住,心脏病一发作就有了止境了。

  好在终于还是知道了。

  “今有两道,请君择之。若为棋酒之交,可得三十年聚首;若作床第之欢,可六年谐合耳。君焉取?”
  终于知道了。
  我是凡人。
  是随时可能心脏病发作的凡人。
  不要三十年了,连六年都不奢望,只要一刻钟,只要一个真真切切的拥抱。

——《云萝公主:凡人的爱情及其它》 作者:锦瑟无端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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