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众说《兄弟》

编者按
余华及其作品
余华访谈录
网友评论

 

中国文学

【网友评论】

许许:

  8月31日我到达北京。同一天,罗伯·格里耶随后到达北京。
  这两者皆是事实。
  当然,这两者没有任何联系。
  我离开北京的那一天,《新京报》上有余华和罗伯·格里耶接受记者采访的新闻。
  我注意到罗伯·格里耶说了这么一句话:上帝不会写小说。因为上帝不会虚构。
  上帝不会虚构,但是上帝赋予余华虚构的能力。这就是一个海盐的牙医能成为中国最著名的小说家的最根本原因。
  回到广州之后,我花了两个下午看完了余华的《兄弟》。“它不是余华最好的小说,但它是中国目前最好的小说”,看完小说之后,这是我的第一直觉。
  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一直把余华和赵本山这两个人并排在一起。一个来江南,一个来自东北。他们缔造了各自的乡村神话——而且,是通过同一种途径,进京赶考。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余华和赵本山分别在《北京文学》和中央电视台完成了个人的飞跃,从此进入公众的视野。他们俩还有一个共同的特色是,尽管都已成为各自领域的顶尖人物,但始终未摆脱小人物的乡土意味--余华在多次的访谈中沾沾自喜,自己从牙医蜕变成了一个小说家,而赵本山,始终在强化自己从街头的二人转演员成为人民的艺术家。在我看来,对角色的自我强化,从来不是强者的应有的表现。
  余华的问题和危机出在哪?
  哲学来源于怀疑,神学来自于信仰,文学来源于可能。
  在他的《兄弟》里,虽然只是上部,但我看出,他对小说的可能的叙述已经被他的经验所取代。
  也就是说,我第一次对余华的叙述能力产生了怀疑,虽然怀疑是哲学的源泉,但我对这问题的思考并未转向哲学,而是回到现实。
  我看过余华的所有小说(不包括随笔,作家写随笔实在是件糟糕的事),在这之前,我一直在寻找余华小说体系的缺陷,未找到结果。罗伯·格里耶提醒了我,对,是上帝的缺席。在余华的小说里,神是永远缺席的,这就是他无法达到他的偶像陀斯妥也夫斯基的高度的原因所在。
  苦难和死亡是余华小说的永恒主题,并一直为中国的评论家所津津乐道。然而,余华笔下的苦难和死亡,是纯粹来自理性认知的世界,而没有达到人性本质的世界。也就是说,余华的苦难和死亡,是特定的而非普遍的。虽然,荒诞和残酷始终被认为是余华的标签,但它始终存在于自然和理性的国度,从未到达过神的国度。
  因此,余华的小说,为读者打开了一个入口,但从未指出它的出口,甚至连寻找出口的努力也未曾看到。一个作家,并不仅仅在于叙述一个世界,更在于他如何阐释一个世界,或者有阐释世界的企图。
  呈现苦难,玩弄死亡,这是他的长项。余华一而再地呈现和放大苦难,表明了他在此岸的徘徊和苦恼,而彼岸是永远不知所踪的。这是一个缺乏宗教情怀的作家的致命伤。
  “它不是余华最好的小说,但它是中国目前最好的小说”,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虽然这部小说实在一般,但目前其他的小说家,实在没什么可说的。

**********

胡续冬:

  啥叫百感交集?看了《兄弟》就知道了。这是我近两年来很少能一口气读完的一本小说,看得那叫一个百爪挠心啊!一方面不断提醒自己不要像十几年前那样随随便便地着了余华的道儿,要批判地看、有比较地看,另一方面,还是非常不幸地一直被余华牵着鼻子走,在他耍文字小流氓的时候跟着傻笑,在他讲宋凡平、李兰和孙伟一家的惨烈遭遇的时候跟着胸闷气短。更不职业的阅读体验是,我在李光头的儿时事迹里居然看到了自己小时候的影子,这小子偷看女厕所的事情我也干过,不过我没他那么神勇,他一气看了五个屁股,其中包括一个镇上最知名的屁股,我在五年级的时候只稀里糊涂地看到了两三个,而且都不是什么可圈可点的屁股。当然,后来的遭遇都差不多,他是被镇上的诗人和作家拎着游街,我是被当事的屁股们领着二三十多个我没看过的小屁股一路撵到我家门口去告状,其声势不亚于游街。那次事件导致我成为了当地著名的小流氓,跟李光头一样。到现在,还是被人当作流氓。
  我中邪一样地看完了这本书,又立马递给娘子看,那迫不及待的架势就像中学时代传看黄色手抄本一样。娘子看完以后显然也中标了,若不是她立即返回到“龙之崛起”的战略宏图之中去“冲喜”,我们俩估计得抱头痛哭。
  有意思的是,余华比原来有自娱精神了,就像牛逼导演们都喜欢在自己的片子里露一小脸,余华这个前浙江海盐县土牙医也在《兄弟》里客串了一把,“饰演”了镇上的土牙医“余拔牙”。

**********

拉家渡:

  这几天在各个书店里乱窜,想买本余华的新作《兄弟》度周末。在暨南花园那个日渐破落的书店里看了个来回,没找着。问一个大妈级的售货员,余华的《兄弟》在哪。大妈很是勤劳勇敢,帮我在文学那个个角落来回地看,终于,“找到了!”大妈很自豪地给我拿出好几本。我一看,晕了,里面有《表弟》、《弟弟》,还有一个日本人写的《兄弟》,八竿子也打不到余华。
  后来跑到暨南大学出版社书店才算买到一本。晚上一口气把它读完,悲喜交加,跟当年读《活着》时情绪差不多,温暖、悲伤、戏剧,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又哭又笑,不哭是王八蛋,哭了也是王八蛋。这是我5年来读过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
  尽管李敬泽对《兄弟》存有微词,我还是觉得作为一部小说,《兄弟》已经无需评论。评论家要说话,因为他们需要吃饭。一些人针对该书发出“离畅销很近,距经典很远”的论调。哦,经典……我需要一部好的小说就像我渴了需要的是水,而不是水的意义。

**********

黄孝阳:

  小说是写人性的,也是要抵达神性的。它若没有指向那些永恒之物,也缺少一颗必有的悲悯之心,就注定会是失败的,不管创作者现在名气有多大
  8月初,在上海书展上,作家余华推出了他10年来首部长篇小说《兄弟》的上部。已经10年没出版小说的余华,据说在写《兄弟》时,进入了一种被他自己称为“完全失控”的状态。
  余华说:“我对这部小说非常满意,可以说是我写过的最好的小说,不过你看到的只是《兄弟》的上部,下部会更好,最晚明年年初会推出。”
  显然有人不同意他的说法。
  说老实话,我不敢相信《兄弟》开头的这段文字是出自余华先生笔下:
  “我们刘镇的超级巨富李光头异想天开,打算花上两千万美元的买路钱,搭乘俄罗斯联盟号飞船上太空去游览一番。李光头坐在他远近闻名的镀金马桶上,闭上眼睛开始想象自己在太空轨道上的漂泊生涯,四周的冷清深不可测,李光头俯瞰壮丽的地球如何徐徐展开,不由心酸落泪,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在地球上已经是举目无亲了。”
  超级巨富、两千万美元、俄罗斯联盟号飞船、太空、镀金马桶、太空轨道……这些紧跟时尚潮流的词汇怎么看就怎么不是味儿。在《故事会》里我没少读到这样的句子。个人以为文学就不必参与到火热的现实中,落后时代那么一丁点应该是好事,否则就不足以过滤澄清那些纷乱芜杂,把美萃取出来。或许余华先生是在解构与反讽?是想把读者带入一个让人头晕目眩的“后现代殖民地语境”?是在一个制高点上俯瞰《兄弟》全文?
  再往下看,叙述很流畅,一口气看完了第二章(目前我只找到了第二章,一共一万四千字,惭愧)。坐下来,拍拍脑袋,这二章讲了什么?
  一个少年去厕所里偷看镇上美女的屁股,被人揪到街上。少年虽然臭名昭著,也因祸得福,从此明码实价,一碗三鲜面交换一次美女屁股的秘密,吃得满面红光。
  故事是完整的,除了为以后少年发达成超级巨富李光头埋下伏笔外,说了一件舶自于弗洛伊德的早已被人咀嚼成甘蔗渣的东西--性是澎湃的,驱动一切。又因为社会篱笆的无所不在,更彰显性的至高无上,甚至于其衍生物也能转化为财富,成为权力。
  但这种题材的文学作品说是汗牛充栋应该不过分。
  更深刻一点的,比如为什么性会这样?它是不是真的具有这种决定一切的地位抑或只是幻觉?这种可以通过叙述表达出来的形而上的对生命最本原的思考,我并没有在文本中找到。
  一篇好文章固然难以言传其妙,大致上有两个根本所在。它写了什么?它是如何写的?
  “写了什么”包含两层意思:它是否指向那些永恒之物,即人、自然、人与自然三者;它是否行走在事物的无限可能上。小说无穷尽,形式永不竭止。“永恒之物”产生深刻、悲悯。“无限的可能性”产生新鲜、有趣。这四个特征即一部好小说直接诉于人们感官的最初印象。
  小说“它是如何写的”,则包含小说技术层面上的四要素——立意、语言、情节、人物。
  《兄弟》这两章写了什么?“永恒之物“是谈不上的,思想未出他人窠臼,而且还丧失了《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以及《活着》里面的那颗悲悯之心。“无限的可能性”也谈不上,既没在文体上做出革新,语言还是那样滑——就没有哪句话能抓住人的眼睛,让心灵为之一震,继而停下来把这句话再三咀嚼。
  文学是缓慢的优雅的艺术。流畅是叙事的功底,并非就是艺术本身。在这个速度疯狂喊叫的时代,我们更需要这种缓慢与优雅来呈现外物与内心。否则,我们只能看见奔跑的树。我们的存在就毫无意义。我们只是物的附庸,是积木是螺丝钉是粪便。
  小说不仅是叙述,更是叙述的艺术。这种艺术的成分就决定一个工匠与大师之间的区别。《兄弟》这两章的叙述艺术在哪里?
  它很好看,人物刻画得也鲜明,符合大多数中国人阅读习惯。
  还有吗?我不知道。这也可能是因为我对余华先生的期望值太高。若《兄弟》是别的一般的作家写的,我或许会说声不错,然后把书扔掉。
  文学是奢侈的。文字一物,其凹凸处太耗心血。若有一天,我写不出字了--这一天迟早是要来的--我是坚守还是放弃?
  也许小说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发现惟有小说才可能发现的——它永远也不会死去,不会被别的艺术手段所取代——甚至不妨说,凡能改编成一部好电影的,就不是一个好小说——它与人类的内心一起成长,一起呼吸。小说是写人性的,也是要抵达神性的。它是一种积极的审美过程。

**********

须弥山主人:

  断断续续用了三四天时间,读完了余华新出版的长篇小说《兄弟》(上)。这半部小说的题目与其说是《兄弟》,还不如说是《夫妻》,因为小说中最着力写的,是李兰和宋凡平这对夫妻的感情。
  读《兄弟》(上)之前,我并没有什么期待,因为我已经在网上打开过一个帖子,是《兄弟》的开头两章,但我读了第一段就倒了胃口,与天涯网友“一人一人一人”有同感。
  对余华作品没有期待,差不多已有十三年了。1992年11月,《活着》在《收获》上发表,让我明确地感觉到,一个特别的作家,从此消失了。这之前,我一直以为余华在中国,能够像梅里美在法国那样特别,虽然他们的风格、气质和风格都大不相同。
  1992年11月的《收获》,还发表了苏童的小说《园艺》。我对《园艺》的喜爱远远胜过《活着》。《园艺》是在探究,《活着》则在水面滑行。后来余华写出了《许三观卖血记》,他的滑行越来越流畅,流畅得我失去了对他的兴趣。
  《兄弟》是《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的继续。看来,余华再也收不住脚了。他不会绊倒,只会留下极浅的脚印。   

·重复

  《兄弟》中,余华的唠叨让我难以忍受。比如在第二页写到“现在满世界都是女人光屁股晃来晃去”时,他不厌其烦地说:
  “现在满世界都是女人的光屁股晃来晃去,在电视里和电影里,在VCD和DVD里,在广告上和画报上,在写字用的圆珠笔上,在点烟用的打火机上……什么样的屁股都有,进口屁股国产屁股,白的黄的黑的还有棕色的,大的小的胖的瘦的,光滑的粗糙的,幼的老的假的真的,琳琅满目目不暇接。现在女人的光屁股不值钱了,揉一揉眼睛就会看到,打一个喷嚏就会撞上,走路拐个弯就会踩着。”
  近两百个字的无聊偶句,不好笑的幽默,几乎成了一堆语言垃圾。这让我想起上世纪八十年代王蒙写的一个小说——忘了题目——开头是亲爱的读者,你学习中如何如何,工作中如何如何,生活中如何如何,几乎写了千把字。这也让我想起余华在接受媒体采访中反复说的“失控”二字,他指的当然不是这样的失控,但他已经这样地失控了。
  余华小说语言的一个特点,其实不是唠叨,人们甚至用“简洁”来形容他的文字。就是《兄弟》,还是有人在说他简洁。但至少从《许三观卖血记》开始,余华与简洁已搭不上边了。他在一部小说中不断地重复,他还在一部小说中重复另一部小说的对话和细节。这个问题不在于他偷懒或者遗忘(如果是这样,我倒宁愿原谅),而是他在营造这部小说的世界之时,没有独特性。
  他的唠叨不仅是在排比和偶句上,还在不断重复上。他说了一个意思,紧接着再重复这个意思,有时要重复很多次。这样的情况几乎遍布了整部小说。他的这种写法,给我的感觉是,他对自己要表达的意思非常得意,他对自己的表达能力一点没有信心。
  但有的时候,也会有另外的感觉,比如重复“你会得善报的”,重复“问苍茫大地啊,谁主沉浮呢”,重复“回家真好”,等等,为了制造某种效果,效果的确也出来了。可是如果深入一步考察这个问题,会发现余华在很大程度上荒废了细节描写。
  余华还喜欢另一种重复,比如李光头摩擦电线杆、扫荡腿等。如果说这也是唠叨,也许不妥,但至少我们看到的是,他在一个想法中,不断兑水,烧成了一锅清得见底的汤。这是他写作的一个特点,努力榨干一个细节。可是他在榨干过程中,只是偶尔投入一点佐料,然后又滑了过去,无法停留。余华经常说到卡夫卡。卡夫卡在《审判》中,在常被节选的《法律之门》那一段之后,那种榨取,让我想到一句古话:“至矣尽矣,蔑以加矣,惟卡夫卡得之!”相比之下,余华的榨取似乎只取文字积聚,却没榨到什么。

·成语

  余华喜欢在小说中使用成语,这个爱好在《兄弟》中变本加厉了。
  其实在先锋派时代,频繁使用成语,曾给我们的阅读耳目一新。在先锋派以前很长一段时间里,除了“新时期”的几个寻根派作家,北方人写小说使用北方话,南方人写小说使用普通话,而且都属于延安时期文学的延续,使我们在读鲁迅小说时,在语感上也不大顺溜。
  先锋派使用的是一种书面语言,并带着强烈的南方色彩。这种语言的出现,加上马尔克斯小说翻译成中文,于是,在二十世纪末,汉语文学有了一种全新的语感。这种语感,在余华的小说中占有特别的份量,在《兄弟》中还被稀释地保留着。这种语感虽然打开了一扇新的叙述之门,却还没有形成一种成熟的文体。
  词语活用,组合奇特,曾是先锋派“书面语言”的亮点。但大量使用成语和熟语,却是先锋派“书面语言”中最失败的地方,有的活用成语、熟语,取得一时的新鲜感以后,很快就失去了光泽。在《兄弟》中,成语、熟语的滥用到了毫无节制的地步,开头第一段,就密集地使用了“超级巨富、异想天开、买路钱(买路钱这个熟语用在这里并不贴切)、远近闻名、漂泊生涯、深不可测,意识到、举目无亲”等词。
  这里特别提到“意识到”三个字,是因为余华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开始频繁使用这种用法了,至今还没有用腻。
  在接下去第二段里,情况也没有改变,相依为命、忠厚倔强,还感慨万千!料想余华会“吃惊地发现”,写下“感慨万千”这四个字,是多么的“乐开了怀笑开了颜”。他甚至好几处使用“无限深情”这样的词,有一处竟在排比句中连用三次:无限深情地看着桌子、凳子和柜子,无限深情地看着墙壁和窗户,无限深情地看着屋顶的蜘蛛网和桌上的灰尘!
  第一次看到“无限深情”四个字时,我还以为余华是在开玩笑,是在模拟小说发生时代的语言,我忽然对余华重新有了期待,期待他的语言出现变化,就是将余华式的书面语言,与上世纪六十年代语言的戏拟,组合起来,呈现一种奇特有趣的效果。
  这种期待很快落空了,因为余华是认真的。他这十年,停留在《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的文本中,我估计他可能对这两本书给他带来的荣誉很迷恋,结果写出来的文字,反而不如这两本书。
  所以他的文字太轻。

·正面强攻

  虽然我很愿意对余华犯的一些小错误视而不见,比如他在不该用问号的时候用了问号,但对他的叙述习惯,已经不再有耐心了。他总是描写了一个小场面,然后再全景式地叙述一遍。他缺乏将描写和叙述浑为一体的能力。他一直没有解决这个问题。
  余华在一篇读书随笔中,谈到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说书中大学生拉斯柯尔尼科夫杀死放高利贷的房东老太婆那一段,看似有长篇大论的心理描写,实际上只有几个笨拙的动作描写。余华对这一段的赏析很出色,可是轮到他自己写--他多次说到的“正面强攻”的《兄弟》,主要的是字数上的虚张声势,无法接近《罪与罚》那样的大手笔。
  《兄弟》中宋凡平之死以及李兰埋葬宋凡平,整个事件是余华“正面强攻”的要塞。但他变得如此轻质的语言,已经营造不出《在细雨中呼喊》等早期小说中的气氛了,已经不适合写这样的场景。我只看到,宋凡平的形象发生了巨变,傻蛮死倔,完全不合情理。作者写到后来,忽然自己跳了出来,直接出现“屠杀”、“六个禽兽不如的红袖章”这样的话,这样还不够,又借苏妈之口说:“人怎么会这样狠毒啊!”这些话,将原来就缺乏力量的叙述,变得更加轻浅。他笔下的血腥和暴力,只停留在血腥和暴力。
  如果苏妈的评判只是市民朴素的观点,不必将之放大到作者的观点,那么余华关于文革的描写,还是乏善可陈。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已经出现过比一些《兄弟》更直接更本质的小说和戏剧,对文革的反思也比《兄弟》深入得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兄弟》中描写的家庭温馨,反而是一种逃避,不是给人“希望”,也不是“正面强攻”。
  所以,不管是从小说艺术还是从政治观点方面,都不必将余华口中的正面强攻当回事。

·人物道具

  《兄弟》中的人物,差不多只有道具的意义。
  小说中出现刘诗人和赵作家这样的人物,我是极其不喜欢的。但读到后来,这种不喜欢有所减轻。他们起到了道具应该起到的作用。
  《兄弟》中有很多人物道具,特别写到的铁匠、牙医等人,几乎是一成不变地摆在那里,需要的时候拿出来用一下。孙伟一家倒是有了触目惊心的结局。有一大群人物道具没有名字,他们叫“红袖章”和“群众”。
  “红袖章”比任何一部小说和回忆录中的“红袖章”都面目模糊,虽然有的评论者将这样的写法拔高到某种高度,我还是不同意这种写法。他们在小说中只是木偶,就算在打死宋凡平那样的场景中,还是木偶。
  “群众”也是木偶,这群木偶总是出现在需要他们出现的时候,除了游行,他们总是关注着小说主人公的言行,他们围着李光头打转,看到听到他们应该看到听到的,记得他们应该记得的,并且做出他们应该做出的反应。
  所以余华说他写作《兄弟》时,处在了“失控”状态,我是绝对不相信的。他控制得太牢了,因此也控制得太糟了。
  在这些作为道具的背景面前,写出的几个人物,宋凡平、李兰、宋钢、李光头,也是性格单一的人物。作为长篇小说人物,他们缺乏挖掘,因而没有深度;缺乏足够丰厚的细节和情节来塑造,因而过于单薄。他们像纸人一样薄,而且只有一个面,就算是对宋凡平与李兰之间感情的正面描写也很草率。
  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倒是陶青。但最后,陶青说了一句话:“宋凡平,了不起。”这句话太让我失望了。这种失望,就像金庸那本先后脱节的小说《神雕侠侣》的结尾,郭芙发现自己爱的其实是杨过,这个“发现”让我非常倒胃口。   

·屁股

  《兄弟》分四个部分:
  一二两章,李光头偷看屁股,描述屁股换三鲜面;
  三至七章,李光头之父偷看屁股淹死,李光头之母李兰嫁给宋凡平;
  八至二十三章,一年多后,李兰去上海治病,宋凡平被打死,葬在乡下,宋钢在乡下生活,李光头在城里混;
  二十四至二十六章,七年后,李兰病重,李光头用描述屁股的方式,借了“专板车”拉李兰下乡扫墓,李兰去世。
  其实一二两章的故事,发生在第二十三章的结尾。我不明白余华为什么不让它发生在这里。我感觉两头两章与最后描述屁股这种呼应式结构,有太多的短篇小说特点。这部小说用这个故事裹挟,说明余华将屁股看得太大了。
  本文开头引用余华的那段文字,是余华要说明“当时”的女人屁股比“现在”金贵,人们一般是看不到的。很多人说,余华以屁股开头,有将它作为噱头的因素在内。
  但我推测,在厕所里偷看屁股可能是他写《兄弟》的起因,正如他过去在医院工作,所以才藏着许三观卖血的故事,偷看屁股,想必也是他儿时的经验之一(不是说他小时候偷看过屁股,也可能是听说过,这无关紧要,也不是想陷害余华),后来想到了兄弟或者宋凡平之类的事,于是写成了《兄弟》。
  我的意思是,我觉得在小说的开头隆重推出屁股,这样的结构远不够好,只是因为小孩偷看女人屁股(而不是成人偷看女人屁股,所以开头不是刘山峰偷看女人屁股),是余华写作这部小说的主要起因之一,所以他才会将它放在头里。这说明余华对这部小说的构思过于仓促。
  如果我的这个推测错误,那么我还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开头。

**********

和菜头:

  著名作家余华的新著《兄弟》看完让人非常困惑,很难将这本韩国影片一样装祯的小说和余华这个名字联系起来。至少我作为一名读者,实在想不到这本书居然是余华写的。我的意思并不是说余华不能写这样的书,只是这样的做法实在太过浪费。
  如果世界上必须有那么一本书,它的头两章需要围绕的女人的屁股浪费掉几万字,那么我希望这书的作者不是余华。因为这种事情只需要一个具有初小文化程度的人,怀着对女厕所的一定热忱就能在半天内干完。是什么让余华在《兄弟》一书里执意要亲自动手,不厌其烦地描写屁股,实在是新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谜。看完《兄弟》(上)之后,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告诉我全文和头两章有什么关系。如果《兄弟》一书直接从第三章看起,可能效果要好得多——避免了看到一个著名作家的病态行为,并且不在这种病态上面浪费太多时间。
  如果世界上必须有那么一本书,它讲述故事的时候总让你有种脱帽致敬的冲动,那么我希望这书的作者不是余华。如果余华失去了他鲜明的个人特色,失去了他讲故事的能力,我希望他还能保持体面的沉默,而不是继续不知疲倦的说下去。《兄弟》(上)的前半部里,我不得不向王朔起立致敬,为了他的那本《看上去很美》,我现在看到余华版的了。在下半部里,我不得不向意大利导演贝里尼起立致意,为了他的《美丽人生》,我现在看到中国版的了。我的问题是:余华干了点什么?
  《兄弟》据说是余华从百万字的家族史中转型而来的结精,按照他的话来说,是从一条小路出发,最终却见得了一个宽广的世界。恕我直言,我实在看不出什么世界来,这本书是彻头彻尾地在试图愚弄读者。
  它就是一本通俗小说,通俗且恶俗。如果不是想钱想疯了,就不会把这么一本通俗小说写到40万字,而且分上、下册分别出版。这给人的感觉是余华突然想去挑战海岩,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所以,《兄弟》里才出现了香艳的臀部、小朋友的性冲动和类似电影《美丽人生》一样的煽情故事。它的目的是满足从中学生到离休干部所有的需求,因此怎么看怎么像是一锅杂烩。
  如此空洞无物的作品居然出自一名严肃作家之手,简直是对这个职业的侮辱。通篇对文字的炫耀,毫无创意的故事情节,甚至是对电影剧本的直接模仿,居然也敢于把这种杂烩端到桌上,当做年度大餐提供给读者?谁给予了作者和出版商这种勇气?让读者去分辨大餐和猪食?端出这么一份东西,作者难道不感到羞愧吗?这写的都是什么啊?
  作为职业作家,我觉得对读者最起码的诚实和最基本的专业素养是应该有的。《兄弟》这种似驴非马的东西不应该出自一位成名的严肃作家笔下,尤其不应该出自余华的笔下。职业作家写出那么业余的东西来,值得自己反思一下。

**********

西韩:

  我坚决不看《兄弟》,简单的理由:  
  1,虽然还没有读,但是并非读完之后才有发言权,否则鉴别力就毫无价值了。
  2,《兄弟》是余华疲劳之后的作品。他已经很长时间写不出什么小说,这次忽然冒出来说他终于有了灵感,并且一发不可收拾,我觉得这是虚假的,他已经疲惫了,他的灵感是伪装的,他的所谓才思泉涌是逼迫的,我不相信。
  3,所谓“强力描述”手法,我看已经是落后的写作手法了,虽然写作技术很难说有先进和落后之分,可是某个手法有时候确实有是否切合时代和适合作者之分,我觉得这种19世纪的流行手法已经不适合这个快节奏的时代和他所具有的天赋,因为他习惯于没有形容词的写作。
  4,很难说,他是如何编造概念和商业炒作的。既然是上下册,为什么不一起推出呢?愚弄读者,仍然是愚弄。那么就请,从我眼前走开。

**********

丁勇:

  在前面一篇网志中提到对《兄弟》开头的一些观感,说:   
  翻了一点,好像有些不大对劲,比以前繁琐了很多。这倒也罢了,那股子讽刺的劲好像使得有些过了,有点张牙舞爪的味道,而且比较肤浅,明显奔着俗道儿去的。不告诉我这是余华的小说,我还真看不出是他写的(除了第一节有他以往行文的一些影子),说不定翻翻也就丢下了。没看多少,所以不敢多说,但愿让我等了十年的余华不要让我失望。   
  事实上,余华的这种失常集中在两个地方,一个是前面提到的开头部分,表现为虚火旺盛,有点装腔作势了,大段浮于表面的讽刺性语言严重伤害了余华一贯的冷静。另一个部分是不少媒体提到过的李兰出院到葬父这段,也就是余华所谓的“正面强攻”。之所以说失常,不是说这段有多不好,事实上如果把这段以人物行动表达人物情感的文字单独列出来,还是很精彩的,但,这段描写是很多人都可以写出来的,非常传统的写法,是非余华的写法。   
  也许,有人说这段“正面强攻”是余华改变自己的尝试,这似乎也无不可,但可惜的是,除了上面这两个“失常”的部分以外,其余的章节余华的表现相当相当正常,这就使这两段“失常”显得格外突兀,也就失去了“改变”的意义。如果余华真的要改变,那么应该是一种全文性的均衡的改变,而非这样间隙性的发作。这样有伤整体。  
  我感觉余华写这部小说时开头是将它视为很不认真的游戏,后来惯性使然,慢慢进入状态,回到了自己正常的轨道,使用着自己正常的技巧,后来在某个时刻,又想尝试一下其他写法,于是就有了这两部分“失常”。   
  这两部分我个人认为的“失常”所占比例其实并不大,开头两章和18、19、20三章而已。其余部分,余华恢复了以往一贯的写法,大处用连续的惨剧和残酷的描写彰显自己浓厚的悲剧意识,小处则施以喜剧化的描写,从而构造出巨大的反差,将人性的善与恶、环境对人性的扭曲和放大一一展示出来,展示给你一个震撼的余华的世界。   
  可以这么说,这半部小说基本上是余华以前的延续,并没有想象中的许多突破,和其他很多人的小说比起来,很好,但在余华自己的作品中则处于中游水准。令我疑惑的是,小说名为“兄弟”,叙述重点却极大得偏向李光头,对宋钢的描写明显不足,以致于这个人物有些苍白。也许对余华来说,写一个独特的人物远比写一个中庸的人物来的容易,也许,宋钢将会在下册有所表现,否则小说就失衡了。   
  另外,小说的封面给我的感觉很差,不是一般的差,几乎差成庸俗了。希望以后会有更好的版本出来。

**********

小实:

  等了五年了,五年后终于等来了余华第四本长篇小说——兄弟。如果不是有时间,我可能在看完前面几章后就会放弃这本小说。首先,我不喜欢这本小说的封面(如果不是讨厌的话,也不是很有好感)。其次,我不知道为什么余华要写李光头在厕所里偷看屁股的事。最后,李光头摩擦小弟弟的描写不太雅观,而且意义似乎也不是太大。但,这是余华的新书,一本我等待了很久的著作,我还是看下去了。当第二天再次拿起小说后,我就没有停下来过。那是和前一天完全不同的一种阅读体验:我认识了宋凡平——一个幽默、强壮、充满正义感、热爱自己的家庭而且永远不对生活绝望的人——我很怀疑这样的人是否存在,在现在这样的物质时代中,这样的人是一种理想,一个神话。即使这样的人太过于完美了,以至于成为了一种缺陷,但余华显露了大师的功底,在那些细节中,一个活生生的人物浮现在字里行间——即使生活是苦难的,但微笑着面对是他作出的最好的选择——尤其是在红卫兵抄家后一双筷子都没有了,他还能够找到古人用的筷子(树枝)。这样的场面让人唏嘘,也让人无声泪下。宋凡平为了去上海接自己妻子而被打死的一幕让人泪如雨下。一个深情如许的男人从监禁的地方跑出来,要去上海接自己的妻子。在车站里被几个看守的人一次一次的打晕过去,而一次又一次在信守诺言的信念下爬起来。在汽车开走的瞬间他仍然奄奄一息的向车远去的方向抬起自己无力的手……在那样一个颠倒黑白众神缺失的时代中,又一个人被活活弄死了。这本书和余华以前的著作比较而言少了很多的压抑和冷酷,例如李光头和宋岗在宋凡平尸体前痛哭绝望的一幕,例如李兰包裹宋凡平鲜血浸染泥土的一幕,还有就是李光头为即将死去的母亲准备座驾的一幕,这些描写让人揪心,又让人觉得生命还是有光明的一面的。即使整个世界放弃我们,还有我们的家人还有我们自己可以依靠。
  书现在只出了上部,不知道下部什么时候出来,希望尽快。

**********

laobai:

  当老婆看见我买了《兄弟》回来,我们简短的交换了一下意见,大意是这回是否还会痛哭流涕。
  其实,这件事是最不用担心的,从168页,最后那四个字——“爸爸死了”开始,我只能不好意思的坦白,是伴着纸巾读完的。
  我很幸运,这次是选择了一个深夜独自读完的这本书,因此,所有的感觉都只属于我一个人和这个寂静的夜晚。
  关于这本书的书评,豆瓣上已经很多了,更何况,其他的地方也不少。
  有人从技巧上来分析,比如残酷、冷静、幽默,余华风格;
  有人从商业成功上分析,比如8月出版,8月加印,250000册;
  有人从人物上分析,比如父亲的形象;
  有人从兄弟这两字分析,一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感情;
  ……
  稍许平静之后,我发表如下意见:
  1、如果置身世外,超凡脱俗的去阅读,这不过是一本小说,一个故事,若干技巧,但我要说,尽管这样,很成功。
  2、只有(上),可能有这么几种可能,一是确实能分成两步曲;二是商业上吊胃口;三是适应现代人的阅读方式,避免被40万字吓得没有了阅读欲望。不管是哪种原因,对一部如此成功的作品,我不想吹毛求疵。
  3、正是现在还看不到(下),因此这上半部作品的主体思想,基本上没有超越《活着》,但就对那个疯狂年代而言,再控诉10000次也不为过。而且,我不敢说,什么时候会再疯狂一次,也许以不同的形式表现。
  4、在阅读快感之后,或者应该说阅读伤感、阅读悲感之后,我基本能够想象下半部的故事,将迎来又一番风云际会的历史画卷。不过,结论似乎也很清楚: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要善良、真诚,只有如此,一个人才能安详和愉快的度过一生,一个国家才是一个由人组成的国家,否则,就是野兽乐园、恐怖乐园、欺骗乐园、物欲横流、财富泛滥但冲突不断、罪恶不断、痛苦不断的死水一潭。
  再多人的血和泪和死亡,也不能换来一点儿微澜。

**********

思思:

  内容题材没有跑出悲惨年代对人性的揭示.兄弟,夫妻,父子,母子,美好与丑陋的强烈对比仍然是余华文字解不开的情结。
  兄弟里面有很多描写容易引起心理不安,比如李光头父亲掉粪坑里的一段,比如李光头的继父被“红袖章”毒打至死的一段.余话看似俏皮轻松的文字颇有点巴别尔的骑兵军风格.这种“坏”的人性揭示,正是余华文字的长处。当然对于读者,很多人还真喜欢看这种“坏”,有点找到了“同党”似的发泄,也找到了“正义”似的自省这样的感觉。
  宋凡平这个人物开始的描绘很出色,小地方居然能扣蓝,能练扫趟腿,最主要能对抗众人的鄙夷,娶回自己喜欢的女人,男子汉坦荡硬朗的人格和他的身高一样出众。但我想反差巨大也就在于此,这么一个“巨人”连自己连妻子儿子最基本做人尊严都保护不了,被红袖章们用最野蛮的方式毒打而死,他悬垂的手背,死相的恐怖,本身就是一种无声控诉。余华要的就是这种强烈的正面冲击。而且应该说是成功了。
  去上海接妻子的描写肯定已经不是写实性的了,可以看成是宋临死前对眼前的社会最轻薄的一笑。余华的作品在这方面不达到及至是不罢休的,就象描写李光头的父亲因偷窥掉粪坑而死,非要让你的心理承受能力经受一下撞击不可。
  开头几段讽刺描写给人罗嗦的感觉,甚至有点贫嘴。其中给李光头的笔墨太多,给宋钢的太少,所以我读的时候都忘记了书名就叫兄弟。后来看到说有下部,上部埋下的许多悬疑就要看余华的本事了。
  书拿起来好象很厚,但内容远不如《许》等几部长篇那样真正的厚实。风格还是余华的,总体感觉还是算好书一本。   
  余华笔下多为过去政治动荡的时代。我很希望他能有现实作品,能写出现实中大人物小人物的“活着”来。现实社会繁荣的外表下,蕴涵更深的脆弱和悲剧。伊拉克一句“有炸弹”的喊声便可以杀人百千,这种不安全感弥布在我们周围,哪天在我们周围出现类似一幕似乎也为之不远了。   
  俺是这么想:有勇气面对这种脆弱、残忍、与悲剧,才更有勇气去获得更高意义上的信心、和平与幸福。   
  期待余华的下一部。

**********

jjyy:

  他的小说是没有以前的感染力量了,记得当初看他的《许三观卖血记》是有感觉的,但这部新作,在文字上倒反而下降了,文字就是文字,没有了灵性与生命。在这两期《收获》上,毕飞宇的《平原》在文字上来说就比余华的要好多了,读着很来是那么有劲,就如他的《青衣》,这部小说也当为本年度最佳小说之一了。
   我个人认为,如果一个作家对于时代与命运等大主题与宏大叙事的把握企图过大,超过了自己文字或思想所能承受的界限,那么他还不如在等等,不要去冒险。但中国文学界的通病就有这么一点,对于总结时代与人生,政治与命运,爱情与禁忌等等主题的焦虑与躁动,但现代中国发展至今的语言与思想,时代环境与人性的丰富与健全等众多因素还未能支撑起这个理想,但我们的作家就在中国文学走上世界,登上诺贝尔奖台的促动下一次次的拿起了笔,去做无力的冲锋,结局可想而知了。

**********

阿路卡:

  大概六年前,我读到余华的《活着》,感慨人生之不幸、人命之脆弱顽强的同时,迷上了这位从牙医转行而来的作家。接着看了他的《许三观卖血迹》、《在细雨中呼喊》,还有一些中短篇,对他的喜爱更是增加不少。余华的中短篇血腥阴冷,长篇残酷幽默,能让我在享受阅读快感的同时更有些胆战心惊。他的文字,在我看来,是大陆唯一读起来能同王小波相比,虽然他们风格迥异。
  令我抱怨的是,这我读完他长篇作品的这六年里,余华只在写些随笔。《音乐影响了我的写作》,《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这两本书让我读得极其乏味,一是我不喜欢古典乐,二是我也不喜欢随笔。于是,我只好无奈地等他的长篇,等得麻木,其间偶尔回头翻翻《活着》(这书相对我而言比其他更有正面意义),直到把他的东西忘得只剩下味道,而没有内容。
  六年,我常常在等待一些东西,却从未这么长久过。
  今年,余华带着《兄弟》回来了,虽然还仅仅一半。余华说,“叙述统治我的写作”,原本10多万的篇幅,涨到了40万。余华还说,他采用“正面强攻”的方式来写,希望读者能接受十年之后他的改变,这个改变,他自认为是进步的。我意识到这本新书是自我膨胀的怪物,但可能面目全非。
  04年余华从美国回来之后,“发现自己失去了漫长叙述的欲望”(指暂时放弃他写了五年的一部望不见头的小说),才开始写作《兄弟》,它讲述兄弟两人经历文革和改革两个时代的故事。在故事的开头,主人公之一李光头上了宇宙,意识到自己的举目无亲。
  在读全本兄弟之前,网上便有不少人对预先读到的开头两章开始担忧以及批评。这种行为,在我看来,也太心急了。一部长篇读个两章便能大发感慨了么,布尔加科夫《大师与马格丽特》的主人公在许多章之后才出现呢!况且,以余华现在的声望他也不用刻意用如何一个精致的开头来抓住读者,长篇小说的魅力还是在于过程。当然,如果能一开始就抓住那便更好。可“正面全攻”的话,还是应徐徐推进的吧。
  匆匆读完这本上册(上面的余华签名还很鲜嫩),如余华所说,他的描述详细了很多,或者这方法便像他喜欢的狄更生,司汤达一样。我不掩饰他这样的文字给我的失望。我认为“正儿八经”面强攻的文字可以有很多,残酷幽默的很少。以前余华的残酷和幽默是混合在一起,可这里它们分开了。李光头十四五岁时,我会忍不住笑上几段;李光头七八岁时,文革展现的血腥暴力会让我惊心动魄。它们起起伏伏,却不大融合在一起。我很怀念六年前读到的十年前的余华,那是他还简练,如某些人所谓的“旁门”、“匠气”。但我也意识到,想一个已经45岁的人再写那样的东西,也是荒谬的。或许,它的作品也在等待我进一步的老去。
  《兄弟》上结束时,是另一个主人公宋钢念着答应已经死去母亲的话。这句话,暗示着下部的动荡命运。在上部里,光彩还在于两兄弟的父亲宋凡平和母亲李兰,这是两个非常饱满的人物形象。我期待在下部里,时代能给走向前台的两兄弟以更多的血肉。

**********

caff:

  昨晚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兄弟》。很久以来第一次没这么投入的看一本书(另一个事实是很久没看过书了)。
  书中的刘镇,使我想到了苏童笔下的香椿树街:同样寓言般的小镇,同样的时代背景,同样生活着形形色色的小人物。所不同的是,在苏童那里,香椿树街是一个舞台,居民们轮番上演着他们的悲喜离合;而《兄弟》中的刘镇,则退后化为淡淡的背景,舞台中央是一个平凡却不普通的四口之家。
  书名为兄弟,但作者用了一半的笔墨写他们的父亲,一个近乎完美的中学教师。他在篮球场上表演了刘镇空前绝后的一记扣篮,他摇着大旗走在的最前面,他会扫堂腿,他教弟兄俩识字:地主,就是“地”上的毛“主”席,他为了履行对妻子的诺言,从地狱般的仓库中逃出来…… 在那个灰暗的年代,他如一缕阳光,耀眼的闪过。
  这个悲剧英雄的出现,或许是余华始料未及的。正如他在后记中说的,故事从最初构思的十万字,到了最后的四十万,我想,父亲的角色是最主要的原因。然而全书最大的缺陷也正在于此。这个半路跳出的人物占据了作者的视线,使得故事前面的许多铺垫和情绪最后不了了之,失去了完整性。
  但是暇不掩瑜,这仍是本值得一读的好书。

**********

艾芙:

  看余华关于新书《兄弟》的访谈,他说他写这部书的时候哭过很多次。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才知道他的话决无虚言。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断的偏头痛。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他可以在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阳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我感动,忍不住一读再读。
  真的是一本好书,让人为那个混乱的年代里平凡人的坚韧而感动、哽咽。

**********

jean:

  “出离愤怒”,这个词是鲁迅爱用的。
  直到昨夜我才明白它表达的是一种怎样的情绪。
  以前有个同学说他上幼儿园不久后被送去看医生,诊断出来说这孩子脑子转的太快,口头表达跟不上所以才会整天呜哩哇啦地讲没人听得懂的音节。送去医院里教这样孩子放慢思维速度的课,很快就正常了。大家都很惊讶,原来这孩子不是不会讲话。
  看余华的小说也有这感觉,他想说的如火车一样呼啸着跑,你跟着他没法不快速的翻着书页,囫囵吞枣地把十八万字的小说在几个小时内看完。从这点上来评,余华的一气呵成是很令人佩服的。也因此会让人有“语言不好”的不满。因为来不及。
  看他以前的小说都是这样被他拖着跑完全程,鼻涕眼泪的一边哭一边翻书页。这次我没有。可能因为事先有了很多想法。从lostpast那里看到他说:
  “‘我一直觉得中华民族是一个奇妙的民族。几千年来这个民族所经历的苦难足以令数个民族都灭绝得干干净净,然而我们活下来了,而且一代又一代繁衍得非常好。我一直在想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力量让我们活下来,现在我知道,是家庭,’余华说。
  “当外部的世界残酷到无法让人承受时,就躲进那个温暖的家中寻求平衡。所以,中国人的家庭观念相当强,那些关于家庭伦理纲常的东西,被一代又一代地保留下来,‘假如连家庭都是残酷的,那么我写不下去。我不忍心。’”
  当时看到觉得很激动,对阿对阿,所以中国人民很tough,经过那么多苦难,不像在美国长大的孩子,动不动就忧郁就自杀,那么脆弱。   
  然后在豆瓣里看到书的简介里说:   
   《兄弟》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产生的小说,前一个是”文革“中的故事,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余华还说,“事实上,我是写到下部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是在写作一部什么样的小说。作家都愿意去写作久远的故事,因为在久远的时代里更容易找到文学中最引人入胜的传奇性。当我写到下部时,我突然发现今天的中国充满了传奇性,应该说是现实和传奇合二为一了。这是一个叙述者千载难逢的时代,只要写下了真实的现在,也就同时写下了持久的传奇。”
  心中一动。这个角度有意思。把昨天的文革和今天的“繁荣”并排写,并相映照写它们相同之处!这个,太有意思了。
  很自然的,我从一开始就在找故事里的寓言。   
  而且我在看到第116页,也就是在书里最煽情套眼泪的情节开始前停下来。开始翻看豆瓣上所有(十多篇)的《兄弟》书评。里面有一个转自《新京报》的评论,作者李敬泽。因为是唯一一篇比较有分量的评论,所以来回看了几遍,虽然是批评的,但是其中有一句话抓住了我:
  “于是,他让宋凡平悲壮地死去,但是如果宋凡平不死呢?如果他不得不在漫漫黑夜中熬下去,那又会怎样?他是否能够依然保持那么好的风度,保持他的高贵和洁净?就这个问题而言,死是容易的,活着是更难的,余华本来比任何人都更懂这个道理,但他却庸俗地采取最容易的办法,让他的人物一个个‘悲壮’地死掉——如果悲壮是那么频繁发生的事,黑暗就根本不足以成为黑暗,如果我们对人性之光明的信念是以回避‘活着’为代价,那么这也不足以成为信念。”
  也许因为中间的停顿,也许因为停顿期间看到的这些或轻描淡写或沉重或信誓旦旦向宋凡平学习或泪连连悲天悯人的温情。看后半部分的我,没有哭,但是愤怒一点点填满了我。愤怒之后有着深深的绝望,毛骨悚然的绝望。
  故事中的人物越可怜,当时的情景越残酷,愤怒就越浓。我愤怒因为书中的人不愤怒,我愤怒因为看这书的这么多人都不愤怒。
  德国二战后全民性的反思和检讨中,有一条很让德国民众有负疚感,那就是,最恐怖的不是德国出了一个希特勒,最恐怖的是没有人站出来说这种灭绝人性的屠杀和清洗是罪恶的。最恐怖的是所有人都顺从的任其自流……最恐怖的是没有人愤怒。
  而余华所说的家庭内部的善也相形见绌。就是因为这种个人自扫门前雪的自私才会放纵着家庭外的恶愈演愈烈。所有残酷事件发生之时,最好最好的人也不过是偷偷的流些眼泪,偷偷的在私下说一句,“可怜啊” “他是好人”。让我想起以前那个记录“大河之死”的片子里说的民众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一个“包青天”的身上。一种深植在历史文化里的无奈何,摊一摊手说小民无用论。任人宰割,但求自保。
  为什么不愤怒?为什么连本能的反抗都没有?为什么对最基本的善和恶都没有概念?
  如果说文革是特殊时期,人们已经被剥夺了思考的权力很多年,很乖的服从再服从,因为这样最容易,因为这样最不用自己负责。那么现在呢?
  也许余华的话里因果是倒置了的,他所说的“几千年来这个民族所经历的”“足以令数个民族都灭绝得干干净净的苦难”之所以发生也许就源于这个文化的明哲保身,这个民族的只关心家庭之内,而从不去为一个善字在邻人受难时搭把手。也许中华人民族的“奇妙”之处在于他能够演绎这些苦难,而且周而复始地演绎下去……
  十分期待《兄弟》(下)。十分想看余华如何写现在社会的畸形。
  但又怕他真的写的太好而惹火烧身。

<< 发表评论 >> << 投稿 >>

 

清韵书院

版权所有:清韵书院 恩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申明 | 与我们联系 | 技术支持